外國人來台工作簽證完整指南:設立公司、股東、高階主管、專業人士工作許可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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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外國人「可以設公司」不代表「可以直接在台工作」

近年愈來愈多外國投資人選擇在台灣設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人辦事處,也有台灣企業因科技、金融、顧問、工程、設計、行銷、研發與跨國管理需求,聘請外國專業人士來台任職。

實務上最常被混淆的問題,就是「公司設立」、「投資身分」、「工作許可」、「簽證」與「居留」其實是不同程序。

外國人即使已經投資台灣公司、成為股東,甚至被登記為董事或負責人,都不當然代表可以在台灣實際提供勞務。

只要在台灣從事具有持續性、報酬性或實質工作內容的活動,原則上仍要先確認是否需要取得工作許可。

相反地,有些外國人並不是股東,也沒有投資台灣公司,但只要符合專業人才資格,仍可由台灣雇主為其申請工作許可。

因此,企業在規劃外國人來台工作時,第一步不是先問「要辦哪一種簽證」,而應先判斷外國人的角色:

  • 是投資人兼公司經理人?
  • 外國公司派來的分公司經理人?
  • 台灣公司聘用的專業人員?
  • 符合就業金卡或其他個人工作許可資格的高階人才?

角色不同,申請依據、薪資條件、公司資格及後續居留方式都可能不同。

延伸閱讀:外國人在台灣開公司:流程、條件與工商登記指南

⭐ 先釐清 3 個概念: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三者是不同的東西!

實務上大家常把「工作許可」、「工作簽證」與「居留證」混在一起,但三者功能並不相同!

企業不能只做到公司登記就認為外國人可以開始上班,也不能只拿到居留資格,就忽略是否具有相對應的工作權。

📌 1. 工作許可

工作許可是「能不能在台灣合法工作」的核心文件。

一般情況下是由台灣雇主向勞動部申請,部分特殊人才則可由外國人本人申請。

📌 2. 居留簽證

居留簽證是外國人以工作等事由申請長期居留的入境及居留資格。

📌 3. 外僑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ARC)是外國人在台合法居留的重要身分證明。

一般流程通常是先確認工作許可,再依個案情況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駐外館處辦理居留簽證,入境或完成相關程序後,再向移民署申請居留證。

外國人來台工作簽證分很多種,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三者是不同的東西!

延伸閱讀:外國公司來台設立子公司分公司怎麼選?工作證、稅務與經營風險完整解析

⭐ 外國股東、負責人、高階主管:最常見的是「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許可」

外國人來台灣投資設立公司後,如果本人要實際負責經營,常見申請類別是「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

依目前規定,外國人符合一定條件時,可由該僑外投資事業申請主管工作許可,對剛來台灣創業的外國投資人而言,這個制度相對重要。

因為公司所聘僱的第一名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可不受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所要求的學經歷與每月平均薪資門檻限制;若超過一人以上,第二名以後的資格通常就要回到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相關標準審查。

📌 可依僑外投資事業主管類別申請工作許可的情況

經核准的僑外投資公司,其華僑或外國人合計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該公司的外國籍經理人得依僑外投資事業主管類別申請工作許可。

除此之外,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的經理人、經許可設立代表人辦事處的代表人,以及符合規定的新創事業高階主管,也可能適用這一類別。

華僑或外國人合計持有股份、出資額是主要評判標準之一
華僑或外國人合計持有股份、出資額是主要評判標準之一

📌 持股超過三分之一並不是唯一條件

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實務觀念:外國人「持股超過三分之一」並不是拿到工作許可的唯一條件,更不是說只要本人持股三分之一就自動具有工作權,實際申請時,仍會看:

  • 公司是否屬經核准的僑外投資事業
  • 外國人是否擔任公司經理人或符合主管資格
  • 雇主本身是否符合相關條件

雇主資格條件

如果是設立未滿一年的公司,依現行規定,實收資本額或在台營運資金達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或營業額、進出口實績、代理佣金達規定門檻,即可能符合雇主資格。

設立滿一年以上者,則通常會看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是否達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上,或是否符合進出口等其他條件。

⭐ 外國人只是股東或董事,可以直接在台灣工作嗎?

答案通常不能只看「股東」或「董事」這個頭銜。

單純投資、出資、參加依法召開的股東會或董事會,和實際每天進公司管理員工、接洽客戶、執行業務、簽訂交易、擔任專案主管,是不同層次的行為。

📌 必須進一步確認合法工作資格

如果外國股東實際參與公司的日常營運,就應進一步確認是否已具合法工作資格,因此外資公司在設立階段就應同步規劃:「外國投資人未來在台灣究竟只是出資者,還是要擔任經理人、負責營運?」

如果確定會長期在台管理公司,應把公司登記、投資架構、經理人登記及工作許可一起規劃,而不是公司成立後才發現外國股東雖然可以持股,卻沒有適當的工作許可。

⭐ 台灣公司聘請外國專業人士: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如果外國人不是以投資人或僑外投資事業主管身分來台,而是由台灣公司聘請擔任專業職務,最常見的就是「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工作許可。

📌 可適用的工作範圍

可適用的工作範圍相當廣,包括:「營繕及建築技術、交通、財稅金融服務、不動產經紀、移民服務、律師與專利、技師、醫療保健、環境保護、文化運動休閒、學術研究、製造業、批發業以及其他經指定之專業工作等。」

任何專業技能都可以申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
任何專業技能都可以申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許可

📌 常見外國人資格

  • 取得相關專業執業資格
  • 取得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
  • 取得相關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 在跨國企業服務滿一年後被指派來台
  • 經專業訓練、自力學習且具有五年以上相關經驗並有特殊表現

高學歷份子或有專業技能的外國人,來台申請工作簽證相對容易
高學歷份子或有專業技能的外國人,來台申請工作簽證相對容易

📌 薪資審查

薪資也是常見審查項目,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除法令另有例外之外,每月平均受聘僱薪資通常應達新台幣 47,971 元。

企業在簽訂聘僱契約時,不能只考慮公司內部薪資制度,也要先確認工作許可的法定門檻。

台灣公司聘請外國專業人士前,需要通過薪資審查制度
台灣公司聘請外國專業人士前,需要通過薪資審查制度

⭐ 2026 新制:世界前 1,500 大學、前 200 大學畢業生更容易來台工作

這類許可最長為二年,原則上不得延期或重新申請,期滿後若要繼續留台工作,通常就要再由符合條件的雇主依一般規定申請工作許可。

這項制度和傳統「先找到公司、再由公司申請工作證」的模式有很大不同,也代表台灣在國際人才延攬政策上逐漸朝向更具彈性的個人工作權發展。

📌 1. 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名 的外國籍畢業生

依新制,世界大學排名前 1,500 名的外國籍畢業生,受聘來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時,可放寬二年相關工作經驗的要求。

對於科技、新創、金融、顧問、數位服務等需要年輕國際人才的企業而言,招募剛畢業或工作年資尚未滿二年的優秀外籍人才會更有彈性。

📌 2. 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的外國籍畢業生

如果外國人在最近五年內取得教育部公告之世界大學排名前 200 名大學的學士以上學位,可以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個人工作許可,在台灣從事法規所定的專業工作,不需要先由特定雇主替其申請。

⭐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與就業金卡:高階人才可採不同路徑

如果外國人具備較高階的專業能力、國際成就或特定領域資格,也可評估「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或「就業金卡」。

就業金卡屬於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制度,最大的優點之一,是由人才本人申請,不需要綁定單一雇主。

符合資格者可以在台自由求職、受聘或轉換雇主,對科技、金融、教育、文化藝術、法律、建築設計、生技醫療等專業領域人才特別具有吸引力。

若企業希望聘請的是國際級主管、技術專家、研究人才或高度專業人才,應先比較「一般專門技術工作許可」、「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及「就業金卡」何者最適合。

不同制度的工作許可期間、申請人、轉換雇主彈性及後續居留權益都有差異,不能只用單一工作證概念處理所有外籍高階人才。

⭐ 其他常見類型:外國教師、履約人員、藝術工作者與跨國派任

除了企業主管及一般專業人士外,台灣對外國人工作另有多種分類。

例如學校教師、補習班外語教師、運動教練及運動員、演藝工作者、藝術工作者,以及因國外公司與台灣公司簽訂承攬、技術合作或設備安裝等契約而來台履約的人員,都可能適用不同的工作許可規定。

📌 履約人員要特別注意

尤其履約經常被企業誤認為短期商務活動。

如果外國技師只是來台開會、參展、洽商,和實際進入工廠安裝機器、教育訓練、提供技術服務,其法律性質可能不同。

只要實際工作內容已超過一般商務訪問,應先確認是否需要申請履約工作許可,避免以免簽、商務簽證或短期停留身分從事實質工作。

⭐ 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流程

外國人工作許可申請共 5 個步驟,從身分確認、資格檢查到居留辦理,一張表看懂完整流程:

步驟辦理事項重點內容
1確認身分與工作內容判斷類別:僑外投資事業主管、一般專業人士、特定專業人才、履約人員或其他
2檢查外國人資格學歷、工作經驗、專業證照、過往任職紀錄、薪資或特殊成就
3檢查雇主資格部分許可要求資本額、營業額、營運實績、設立年限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資格
4申請工作許可準備聘僱契約與公司文件後向主管機關申請,多數已可線上申辦
5辦理居留取得許可後,依所在國家、是否已在台及原停留身分,辦理居留簽證與外僑居留證

在實務上,公司設立、投資審查、工作許可與居留往往互相影響,因此如果外國人是為了創業來台,最好在設立公司前就把股權比例、職務、薪資、預計工作內容及居留規劃一起設計。

⭐ 企業最常犯的 5 個錯誤

  1. 誤判投資資格與工作資格
    以為外國人是公司股東,就當然可以在台工作,投資資格與工作資格並不相同。
  2. 只登記董事或負責人,未確認是否符合僑外投資事業主管的工作許可條件
    特別是公司經理人的登記及實際工作內容,都可能影響申請。
  3. 新公司資本額規劃過低
    外資公司雖然不一定有一般公司法上的最低資本額,但如果未來要申請外籍主管工作許可,就必須同時考慮工作許可對雇主資格的要求。
  4. 學歷、年資或薪資不符合規定
    聘請外國專業人士後才發現學歷、年資或薪資不符合規定,聘僱契約簽訂前,就應先做資格檢核。
  5. 短期來台技術服務誤認為單純商務出差
    若外國人實際提供勞務或技術服務,仍可能涉及工作許可問題。

⭐ 案例:外國人來台設立公司,怎麼選工作許可?

假設一名外國投資人來台設立有限公司,外國投資人與其他外國股東合計持股超過三分之一,且本人未來要長期在台灣擔任公司經理人、管理員工並拓展客戶。

在這種情況下,較常評估的方向會是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許可。

如果公司設立未滿一年,應同步確認實收資本額或在台營運資金是否符合規定,並完成相應的僑外投資核准及公司經理人登記。

第一名外籍主管在學經歷與一般薪資門檻方面,規定相對有彈性。

但如果同一家公司還想再聘請第二名外籍主管,或另外聘一名外籍工程師、財務分析師或行銷專家,就必須再判斷該人究竟屬僑外投資主管,還是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並重新檢查學經歷、薪資及雇主營業額等條件。

因此設立公司只是第一步,真正完整的外國人投資落地規劃,應該把投資、公司登記、工作許可、薪資安排、稅務、居留以及未來聘僱其他外籍人才一起考慮。

⭐ 結語:外國人來台工作,最重要的是先選對身分類別

外國人在台灣工作,並沒有一張適用所有人的工作簽證。

外國股東、公司經理人、分公司經理人、代表人、高階主管、一般專業人士、特定專業人才、世界前 200 大學畢業生及短期履約技術人員,都可能走不同制度。

企業在安排外國人來台前,一定要先確認 3 件事:

  1. 外國人在公司中的法律身分
  2. 實際工作內容
  3. 公司本身是否符合申請工作許可的雇主資格

這三項確認完成後,再找顧問規劃工作許可、居留簽證與外僑居留證,通常可以大幅降低補件、退件或身分不符的風險。

特別是外國投資人來台設立公司時,股權比例、資本額、經理人登記與工作許可彼此高度相關。

若能在公司設立前就一併規劃,不僅能讓外國投資人順利取得合法工作與居留資格,也能避免公司成立後才重新調整股權、職務或資本結構。

對於希望長期在台經營事業或延攬外國專業人才的企業而言,這是公司設立與人力資源規劃中不可忽略的一環。

⭐ 外國人來台工作簽證的服務推薦:找專業會計師或顧問協助

外國人來台工作,不只是申請一張簽證而已,而是一套結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居留證(ARC)、健保勞保與後續展延的整體流程,涉及勞動部、外交部與移民署等多個機關,法規細節繁瑣且審查標準各不相同。

如果一開始只追求快速送件,卻忽略資格條件與文件細節,很容易遭到退件或補件,後續反而花更多時間補救,因此建議外國人申請來台工作簽證,一定要找專業會計師或顧問協助,以確保流程順利,避免錯誤導致時間與成本浪費。

建議委託事項:

  • 評估最適合的工作許可類別(一般外國專業人員、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就業金卡、投資人或事業負責人工作許可)
  • 確認申請人資格條件(學歷、工作經驗、薪資門檻)是否符合勞動部規範
  • 確認雇主聘僱資格(公司資本額、營業額門檻),避免送件後才發現不符資格
  • 準備與驗證申請文件(學歷證明、工作證明、文件翻譯與驗證)
  • 勞動部工作許可申請與進度追蹤
  • 外交部居留簽證申請
  • 移民署外僑居留證(ARC)申請
  • 眷屬依親居留與相關文件辦理
  • 到職後的健保、勞保投保作業
  • 工作許可展延、變更雇主等後續異動申請

透過會計師或顧問在申請前的整體評估,不僅能提高核准效率,也能降低被退件、補件的風險,讓外國人才更順利地展開在台灣的工作與生活。

外國人來台工作簽證免煩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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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人來台工作簽證常見問題 Q&A

Q1:外國人在台灣設立公司,就可以直接在台灣工作嗎?

不一定。設立公司或持有股份屬投資及公司登記事項;若外國人要在台實際經營、管理或提供勞務,仍應確認是否需要取得工作許可。

Q2:外國股東持股超過三分之一,就一定可以拿到工作證嗎?

不是自動取得。僑外投資事業中外國人合計持股或出資額超過三分之一,是申請外籍公司經理人工作許可的重要條件之一,但仍要符合公司、職務及其他法定資格。

Q3:新設公司可以替外國經理人申請工作許可嗎?

可以評估。依現行僑外投資事業主管規定,公司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在台營運資金達新台幣50萬元以上,即可能符合其中一項雇主資格。

Q4:一般外國專業人士的最低薪資是多少?

一般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除另有規定外,每月平均受聘僱薪資通常應達新台幣47,971元。

Q5:就業金卡與一般工作證最大的不同是什麼?

一般工作許可多由雇主申請並與特定工作連結;就業金卡由符合資格的外國專業人才本人申請,且同時整合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轉換雇主的彈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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